菲律宾卡加延赌场跨境赌博案宣判:80名涉案人员获刑
近日,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五起跨境赌博案件,涉及李某等80名被告人。法院裁定,他们不仅需上缴违法所得和罚款,还被判处不同的刑期。
经过审理,法院查明,位于菲律宾卡加延省圣安娜市的卡卡湾度假村内设有卡卡湾赌场。该赌场利用网络平台,通过“卡卡湾”和“环球360”网站,进行网络视频直播,组织中国境内的赌客参与“百家乐”和“龙虎”等赌博游戏,从中获取巨额非法利润。
为确保赌场的正常运作,赌场内设有多个部门,包括总裁及总裁助理、娱乐场运营部、客服部、产品风控部、24小时会计部、人事行政部、财务部、洗牌房、闭路电视监控(CCTV)部、马尼拉办事处、员工食堂、接线部、账房及业务拓展部等,内部结构严密,分工明确,层级分明。
法院认为,李某等80名被告人为赌博网站提供了技术运营、赌资结算、运营推广等服务,并因此获得高额固定工资,其行为情节严重。根据判决,所有被告的刑期在五年四个月至八个月不等,并需缴纳超过200万元的罚款。此外,法院还依法追缴了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和涉案赌资。
本案中的80名被告人赴境外赌场工作,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积极参与并为其正常运营提供支持,其行为构成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罪。尽管他们的行为在犯罪地不被视为犯罪,但根据我国刑法第七条的属人原则,只要是中国公民触犯我国法律,均将追究其刑事责任。